12月10日,臨沂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第51號令,從12月8日起,凡是進入山東境內使用、加工、銷售、貯存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進入市、縣(區)設立的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以下簡稱“監管專倉”)進行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
進入監管專倉或企業專倉的貨主,必須在產品到達目的地監管專倉前24小時進行預約,預約通過山東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山東冷鏈”,網址:http://117.73.254.122:8099或“愛山東”APP“山東冷鏈”)進行,如實填報貨主、《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數量、車輛、司機、貯存冷庫、預約入倉時間等信息。
進口冷鏈食品首站單位要將《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貨物清單》、《臨沂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出倉證明》(以下簡稱“冷鏈三證”)上傳“山東冷鏈”。在銷售、運輸過程中,“冷鏈三證”要隨進口冷鏈食品一同流轉,隨時備查。
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和冷庫單位購進、運輸、貯存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查驗、留存“冷鏈三證”和“山東冷鏈”電子銷售憑證。禁止銷售、采購、運輸和貯存沒有“冷鏈三證”和電子銷售憑證的進口冷鏈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單位要分區存放進口冷鏈食品,與其他食品相對分離。銷售單位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銷售場所要設專柜、專人銷售,在專柜對應冷鏈食品的顯著位置公示該批次進口冷鏈食品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監督查詢。
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和冷庫單位要對進口冷鏈食品涉及的運輸車輛、從業人員全部登記在冊,實行閉環管理,運輸車輛、人員信息隨進口冷鏈食品同行,實現全程可追溯。
各縣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生產、銷售、餐飲服務、運輸、冷庫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本公告規定,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不配合集中監管、不進入監管專倉檢測消毒、不使用“山東冷鏈”、不索證索票、不分區存放、不亮碼銷售,以及不執行全省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為,一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納入誠信體系,實施聯合懲戒;致使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歡迎廣大群眾監督舉報違規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電話:12345
12月2日發布的《關于實施進口冷鏈食品集中核酸檢測和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規定與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專倉名稱:臨沂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
專倉地址:臨沂市河東區臨工路100號,從綜合保稅區西門(延安路東首)進入綜合保稅區內,直行至蒙山四路左轉向北行至沂河二路右轉直行即到專倉。
臨沂發布